关于印发2020年度温州市建设工程瓯江杯奖(市政优质工程)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年09月28日
温市政业[2020]13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温州市建设工程瓯江杯(优质工程)评价标准》(T/ZS 0058-2019)和《2020年度温州市建设工程瓯江杯奖(市政优质工程)评审细则》,现对2020年度市政优质工程申报和评审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2020年度市政优质工程评审工作按评审细则执行(附后)。申报工程的竣工验收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受新冠疫情影响,竣工时间本年度顺延3个月,即2020年9月30日)以前,并在申报时已通过工程竣工备案且已投入使用。
二、申报温州市建设工程瓯江杯奖(市政优质工程)须经建设、监理、质监、养护管理(使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为确保企业申报温州市建设工程瓯江杯奖(市政优质工程)资料的完整性,我协会将对申报项目资料进行预审。各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料请于2020年10月30日以前送温州市市政行业协会秘书处(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楼1502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时间:初评时间2020年11月17日—11月27日。
五、凡未列入创优计划的;有恶意拖欠民工工资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严重违反市场行为法规且受到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工程建设中存在腐败行为的;工程施工中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的工程将不予受理。
六、请有关施工企业认真做好申报工作,确保上报工程的质量(附件1、2请从温州市市政行业协会网站下载或到协会秘书处领取(网址:http://www.wzsz.org)。
附件:1、2020年度温州市建设工程瓯江杯奖(市政优质工程)评审细则
2、温州市建设工程瓯江杯奖(市政优质工程)申报表
温州市市政行业协会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