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温州市市政行业协会

会员单位

旗舰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市政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
瑞安市市政行业协会
平阳县建筑行业协会
浙江大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温州市恒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温州东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正立高科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兴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顺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华安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龙湾区市政工程公司
温州市华昌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原野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长锦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宏伟建设有限公司
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实强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永昌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兴海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建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和元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市永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
展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隆尚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市阳光建设有限公司
晟亿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华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吉瑞建设有限公司
乐清市市政园林行业协会
温州市创新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
祥达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兆博建设有限公司
正坚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绿艺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隆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市华宏建设有限公司
三箭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名博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辰旭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百盛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楚天建设有限公司
杞梓林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晟昌工程建校有限公司
浙江国梁建设有限公司
中犇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通力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温州景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永嘉县城东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锦泰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弘大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宇洲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众新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红旭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一路建设有限公司
鲲鳌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明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红欣园林艺术有限公司
浙江正臻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德润建安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恒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万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环宏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浙江顺通建设有限公司
鸿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温州广达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瑞安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中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年泰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振鸿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市富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建工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三厦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市九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绣山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华隆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市正诚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
温州华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
浙江正嘉建设有限公司
瑞安市裕欣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
瑞安市兴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温州景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平阳明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温州卓瑞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易拓园林开发有限公司
温州市华都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坤柏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宏格建设有限公司
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宝昌建设有限公司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温州佰晟建设有限公司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西冠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益德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振华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中越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市地方建筑材料工业有限公
温州市城南市政建设维修有限公
湖南星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华洲建设温州有限公司
浙江瑞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搏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
博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龙湾建设园林绿化工程有
浙江安盛建设有限公司
核工业井巷建设集团公司
温州晟瑞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磐石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鸿业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
永嘉县真山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宝第富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谦全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宇鑫建设有限公司
垠星建设有限公司
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温州市久丰建设有限公司
华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中领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元本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苗源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苍南金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温州嘉弘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沧海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致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萧宏建设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正城建设有限公司
苍南县伟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宏泰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市华意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浙江中升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晟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场道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华飞燃气工程安装有限公
中匠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国丰集团有限公司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瑞安市国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晟周集团有限公司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地矿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斗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海河水利建设有限
中交一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鸿赛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广德建设有限公司
瓯亚管业有限公司
浙江华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川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爱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电话:0577-88138410 88616930
传真:0577-88138410
地址: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2楼203
E-mail:3505356977@qq.com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通知

日期:2017年08月31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今年以来,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一些企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安的要求,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坚决遏制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法治意识

  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规作业,是导致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必须牢固树立“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法治意识,履职尽责,敢于担当,对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严厉进行查处,坚决纠正监管执法中的“宽松软”问题,坚决消除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增强监管执法的威慑力和有效性。

  二、严肃查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追究事故责任企业和责任人的责任。要强化资质资格管理相关处罚措施的适用,对较大事故负有责任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重大及以上事故负有责任的,依法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对事故负有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吊销执业资格证书。要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制度,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对相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根据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依法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加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重点,严格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流程,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控责任,对危大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严肃查处。特别是对于未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未按规定审核论证、审查专项方案,未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等行为,要立即责令整改,依法实施罚款、暂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停止执业等行政处罚。对涉及危大工程的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限时整改,对重大典型案例,要向社会公开通报。

  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活动

  当前,非法违法建筑施工活动时有发生,主管部门监管缺失,施工安全管理薄弱,存在大量安全风险和隐患,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依照建筑施工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活动。对于未办理施工许可及安全监督手续擅自施工的项目,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向社会公开通报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查处情况。造成安全事故的,建设单位要承担首要责任,构成犯罪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强化建筑施工安全信用惩戒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快建立完善建筑施工安全信用体系,对违法失信责任主体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的监督作用。要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信用档案和信用承诺制度,对于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失信责任主体,要在依法处罚的同时,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依法依规向各类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不良信用信息。要将不良信用记录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于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在申领相关行政许可证时,从严审查把关。

  六、建立非法违法行为查处通报机制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查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时,处罚权限不在本部门的,要及时向有处罚权的部门通报,并提出处罚建议,切实强化查处工作联动,确保处罚措施落实到位。对于安全事故,属于本省(区、市)企业施工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事故发生后20日内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并依法作出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跨省(区、市)施工的,事故发生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事故发生后15日内向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通报,并附具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及处罚建议,颁发管理机关要在接到通报之日起20日内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并依法作出处罚。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事故通报和处罚文件及时上传至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系统,并按季度向我部报送事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情况和非法违法行为处罚情况(见附件),我部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将每季度予以通报,对于不按规定时限对事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处罚的,予以通报批评。

首页|协会概况|协会动态|获奖工程|通知公告|行业动态|政策法规|下载专区|会员风采|党建园地|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7 - 2024 温州市市政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电话:0577-88138410 88616930 85391381 传真:0577—88138410
地址: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楼)2楼203、210
E-mail:350535697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