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标化示范工地新台账使用的通知
日期:2017年07月14日
各有关单位: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台账》的通知(建建发(2017)162号文)已行文下发,并明确《浙江省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台账》从2017年6月1日起执行,凡在2017年6月1日以后开工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应采用此台账。
本协会已订购新台账,凡在2017年6月1号之后开工的工地,且要申报温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施工企业均可至本协会秘书处申领一本。
温州市市政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