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瓯江杯(优质工程)评价标准城市桥梁地基与基础工程性能检测评分的补充说明
日期:2020年06月15日
温市政业[2020]7号
关于2019年9月1日发布实施的《温州市建设工程瓯江杯(优质工程)评价标准》城市桥梁工程中地基与基础工程性能检测评分标准第7.2.25条规定操作补充说明(见评分标准P120)。
1、单座桥梁全长100M(含)以下且单孔跨径在20M(含)以下的工程桩基评分增设“三档”,即一类桩80%以上、其余达二类桩,记70%分,不作为否决项。
2、桥梁全长100M或单孔跨径在20M以上工程桩基评分否决项保留不变,将二档中的一类桩比例由90%调整为85%。
3、评杯工程中桥梁造价在工程总造价50%以上的,不适用第一条规定。
考虑到我市市政桥梁工程实际情况,为便于评价具体操作,特作此补充说明。
温州市市政行业协会
2020年6月5日